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原油运销公司 | ||
建设单位地址 | 废弃泥浆处理厂站内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科长 | 联系电话 | 138****7545 |
项目名称 | 大港油田钻修井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 | ||
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原油运销公司 项目名称:大港油田钻修井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废弃泥浆处理厂站内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为1427.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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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周传兴、赵莹莹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科长 | ||
检测人员 | 周传兴、赵莹莹 | ||
检测时间 | 刘科长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科长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硫化氢、氨、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环己烷、噪声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过程分别对废泥浆收采池巡检员、处理区巡检员、压滤机巡检员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环己烷、硫化氢、氨和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进行了检测。其中物理因素涉及噪声,化学因素涉及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环己烷、硫化氢和氨共8项。 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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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第三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归类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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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的规定,2017年12月14日,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原油运销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在公司会议室对《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原油运销公司大港油田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理示范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编号:BSHT-KP-2017-009)以下简称《控评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价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留档备查。 |
业务:022-24960012
卢总:18502685198
邮箱:bhstzw@163.com